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 “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4-17 13:41 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 “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本埠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施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施工企业综合实力,营造建筑行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受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市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及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 二、申报要求 依据《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齐建函[2023]32号)、《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齐建函[2023]31号)、《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齐建函[2023]33号)要求,由单位统一申报。 三、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四、申报须知 申报材料按照装订顺序,将扫描件做成word文档,统一发送至qqhejzyxh@163.com。 联系人:李宏军 联系电话:0452-2473701 0452-2473751 附件:1.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2.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 3.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4.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5.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6.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齐齐哈尔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与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激励施工企业争先创优,规范全市优秀施工企业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是齐齐哈尔市级建设系统奖,获奖企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企业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第三条 “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表彰工作由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 “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评审工作委托齐齐哈尔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协会和行业资深人士、评审专家组成。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申报“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为齐齐哈尔市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章 参评条件
第六条 申报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 (二)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综合管理水平高,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业绩突出。 (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 (四)近三年内无一般(含)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管理,未被住建、人社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劳务工人工资。 (六)在工程项目上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四章 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第七条 评选为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应报送2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围绕本《办法》第三章内容进行撰写,内容要求真实、客观、数据详实准确、重点突出。 第八条申报企业应填写《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优秀施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签章齐全,并附上三个年度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申报企业按要求整理、填报申报材料。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申报资料,经初审评议确定优秀施工企业,并上报市住建局审批。 第十一条 经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的优秀施工企业,在齐齐哈尔市建筑业协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评审结果生效。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 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真实,并按时限上报。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应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七章 奖励
第十四条 被评为“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企业,由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彰并颁发证书,在信用评价、项目投标及评先评优中给予加分,加分有效期两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由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高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表彰具有行业战略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行业领军人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是齐齐哈尔市级建设系统奖,获奖者应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主持日常工作,在企业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诚实守信、深化改革、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应达到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第三条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表彰工作由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评审工作委托齐齐哈尔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协会和行业资深人士、评审专家组成。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申报“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的人员,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为齐齐哈尔市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 参评条件
第六条 申报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善于学习,勤于思考,规范经营,科学管理,能够带领企业稳步健康发展,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三)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富有爱心、表率作用突出,社会口碑好。 (四)所在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 (五)申报者应是所在企业的现任正职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至申报截止日,必须在本企业连续任正职不少于三年。 (六)近三年内所在企业或个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励。 (七)所在企业近三年内无一般(含)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八)所在企业及申报者本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 (九)企业未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按时足额缴税,产值连续三年正增长。
第四章 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第七条 评选为企业或个人自愿申报。申报人如实撰写2000字左右的个人业绩材料,内容详实、重点突出。 第八条 申报人如实填写《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第九条 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者所在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由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 申报人及其所在企业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按要求装订。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企业及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申报资料,经初审评议确定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并上报市住建局审批。 第十三条 经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的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在齐齐哈尔市建筑业协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评审结果生效。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申报企业及申报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真实,并按时限上报。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应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七章 奖励
第十六条 被评为“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个人,由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彰并颁发证书,其所在企业在信用评价、项目投标及评先评优中给予加分,加分有效期两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由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抓好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建设,增强工程建设项目经理从业人员的荣誉感,规范全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是齐齐哈尔市级建设系统奖,获奖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应达到全市建设工程项目领先水平。 第三条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表彰工作由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奖评审工作委托齐齐哈尔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协会和行业资深人士、评审专家组成。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 申请“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人员,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为齐齐哈尔市的建筑施工企业在职项目经理。
第三章参评条件
第六条 申报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三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 (三)仍在项目经理工作岗位,具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 (五)近三年来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无一般(含)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申请者本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所负责工程无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聚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现象。 (六)重合同、守信誉,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七)在施工管理中,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积极推广“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开展绿色施工,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第七条 评选为企业或个人自愿申报。申报人需报送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内容客观详实、重点突出。 第八条 申报人填写《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九条 申报企业或申报者本人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经初审评议确定优秀项目经理,并上报市住建局审批。 第十一条 经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在齐齐哈尔市建筑业协会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评审结果生效。
第六章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 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真实,并按时限上报。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应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七章奖励
第十四条 被评为“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个人,由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彰并颁发证书,在项目投标中给予加分,其所在公司在信用评价及评先评优中给予加分,加分有效期两年。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由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4.1
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
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主要经营 管理指标统计表
附件4.2 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获奖 佐证材料目录
注:荣誉奖项获得时限:国家、省、市、县(政府)近3年。
附件4.3 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申报材料 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要求签章齐全。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六、申报企业业绩材料(文字部分),字数在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企业文化建设、获奖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和绿色施工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七、《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申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附上三个年度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 八、近三年企业所获奖项证书扫描件。
注: 1.申报材料所有扫描件均需使用JPEG格式。 2.所有文字材料及表格均使用word格式。 3.申报材料要求的扫描件须彩色打印。 4.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标注页码、编制目录并胶装成册。 5.申报材料需准备电子版一份,存贮在U盘内一起报送。
附件4.4
齐齐哈尔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标准 附件5.1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 企业家申报表 申报单位: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 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附件5.2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 “优秀企业家”评选获奖佐证材料目录
注:荣誉奖项获得时限:国家、省、市、县(政府)近3年。
附件5.3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要求签章齐全。 二、《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三、申报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四、申报者个人事迹材料(文字部分)。要求字数在2000字左右,内容应包括申报者的基本情况、担任主要领导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先进事迹等方面的情况。内容要真实,重点突出个人业绩,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五、《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申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附上三个年度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 六、近三年内个人所获国家、省、市、县(政府)奖励证书扫描件。 七、近三年内企业所获国家、省、市、县(政府)优秀企业、工程质量、安全奖证书(奖状)扫描件。 八、担任本企业领导任职文件的扫描件。 九、申报者所在企业简介(字数在2000字左右)。 十、申报者工作近照二张、企业获奖工程全景照片三张。
注: 1.申报材料所有扫描件均需使用JPEG格式。 2.所有文字材料及表格均使用word格式。 3.申报材料要求的扫描件须彩色打印。 4.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标注页码、编制目录并胶装成册。 5.申报材料需准备电子版一份,存贮在U盘内一起报送。
附件5.4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企业家评选标准 附件6.1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 项目经理申报表 申报单位:
附件6.2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获奖佐证材料目录
注:荣誉奖项获得时限:国家、省、市、县(政府)近3年。
附件6.3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 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要求签章齐全。 二、《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三、申报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四、申报者业绩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内容应包括申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及先进事迹等方面的内容。内容要真实,重点突出个人业绩,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五、工程项目部分近三年由申报人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建设项目获得过的市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证书(奖状等)扫描件以及表彰决定扫描件(首页、盖章页及带有本工程页),并提供担任该工程项目经理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六、申报者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报者工作近照二张、企业获奖工程全景照片三张。 八、申报人所在企业近三年为其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
注: 1.申报材料所有扫描件均需使用JPEG格式。 2.所有文字材料及表格均使用word格式。 3.申报材料要求的扫描件须彩色打印。 4.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标注页码、编制目录并胶装成册。 5.申报材料需准备电子版一份,存贮在U盘内一起报送。
附件6.4
齐齐哈尔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标准 |